眼下,微信公共平台越来越火爆,人人都可以过一把“自媒体”的瘾。然而,本报近期接到不少用户反映:微信公众号赤裸裸抄袭他人内容等侵权现象越来越多,不少作者和权利人感叹维权困难,令他们烦恼不已。

对此,有关法律专家表示,用户遭遇类似侵权,比较高效的方式还是按照微信或者微博服务商的侵权投诉方式,发出侵权通知。而微信方面对记者表示,正在完善中,将很快出台相关细则。文/记者薛松

如同微博平台一样,如今随着微信平台的火爆,众多微信公众号版权侵权现象也越来越多,大量公号未经授权即转载或抄袭他人新闻原创作品,并开始靠此赚钱。

微信公号数量越来越庞大。去年11月,微信公布其平台上公众账号数量达到200万个。如果以每天8000个的增速计算的话,目前微信公众账号的数量预计已超过250万个,其中八成是订阅号。除了大量个人运营的自媒体,也包括一些自媒体联盟和机构媒体,另外,还有大量的企业运营的订阅号。

而且,不少微信公号开始靠点击赚钱了。日前,微信悄悄上线广告系统“广点通”,邀请了少量订阅号参与广告系统测试,订阅号的广告收入在扣税后将100%归账号持有者,每个点击价格为5毛到1元。有参与了内测的自媒体账号公开称,测试10天内获得了逾万元的广告分成。

一位媒体人士评价说,微信如此普及又不需要任何技术门槛,造成的问题是人人都可以做自媒体。国人本来就缺知识版权意识,如果任由盗版泛滥,其实反而会害了微信平台。

这位媒体人说,随着微信公号平台进一步扩大,并进行商业化运作,版权问题始终是其绕不开的一道坎,应加大对原创内容的保护。

案例

某公号一字不漏拷贝本报内容

日前,本报摄影部公号就遭遇了这样的烦恼:2月20日,广州本地某摄影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则名为《2013每个人身边都有“荷赛”的影子》的文章,涉嫌抄袭广州日报摄影部微信公众平台GZphotos在2月19日晚11点30分推送《每个人身边都有“荷赛”的影子》。

该文章无论标题还是内页所有内容均一字不漏照搬拷贝,除了没有转发最后的编辑署名和标明出处。该文章甚至连“所以记得平时带上相机,拍拍那个爱着你的女胖子。(这个我们拍客征稿哦~~~大家赶紧拿起相机勇敢的拍摄吧!)”这种本报品牌栏目拍客的征稿都没有修改。

据本报相关人士介绍,从筛选荷赛官网图片到构思内容、点评编辑,该文章前后费时四小时,可谓心血之作,但该公号仅用几分钟,仅换了一张首页图片便抄袭转发。“虽然很感谢有人欣赏我们精心编撰推送的图文,但也很难理解同为摄影人,却有如此不尊重原创,缺乏版权意识的行为。”

据介绍,事件过去两天了,对方至今无实质性修正道歉措施。 20号上午10点左右,本报摄影部关注了该侵权公众号,并且向微信平台举报了两次。经过本报多次交涉后,微信平台昨日下午删除了该侵权文章。

类似烦恼并非本报一家独有,不少媒体记者们发现:自己辛苦创作的作品莫名其妙被很多公号顺手拿来就用,没有任何作者署名或转载字样。这些公号粉丝量大增,媒体作者却默默为他人作嫁衣裳。

律师

诉讼得不偿失 向服务商投诉更有效

虽然微信平台已经开通举报和处理途径,但很多权利人依然感到烦恼:举报程序繁琐,举证要求很多,而且没有时限承诺。“新闻内容过了几天就没人看了,等到维权成功也没意义了。”有自媒体人士如此说。还有媒体人士说,就算被关闭账号,侵权者完全可以再注册一个。

有媒体报道称,众多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即转载他人新闻原创作品的现象正愈演愈烈。与一些网站还采用洗稿等隐蔽手段相比,不少微信公众号干脆照抄照搬,手段更为不加掩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认为有很多微信公号“是赤裸裸的抄袭和复制”,尚处在“强盗时代”。在王涌看来,在微信时代,侵权者的普遍心态是 “只要不陷入刑事责任,就大胆地侵权”。

不少作者因此疑惑:微博、微信公众号的法律属性如何认定?其是否受著作权相关法律的约束?除了民事诉讼,还有什么办法能有效保护作品版权?

对此,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对本报记者说,只要符合独创性的要件,就属于作品,作者本人就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其中一项权利就是信息网络传播权,未经作者许可,通过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产品传播作品属于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但赵占领认为,不同于以往的网络版权侵权,通过微博、微信侵权的主体更多是个人,加上作品篇幅往往不是很长,通过诉讼维权,赔偿标准不高,结果可能得不偿失。

他建议,对于权利人而言,除了诉讼之外,还可以向微博或者微信服务商发出侵权通知,要求服务商删除侵权内容,若不删除,则可追究其侵权责任。“比较高效的方式还是按照微信或者微博服务商的侵权投诉方式,发侵权通知,一般情况下服务商都会进行处理的,只是响应的时间会因个案而异。”

服务商

出台相关细则 加大打击力度

记者昨日采访了腾讯公司,相关人士回应说,微信公众平台鼓励原创内容,坚决反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微信公众平台的服务协议》对于平台内容规范也有明确的规定:用户不得利用微信公众账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他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用户在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中发现相关内容侵犯了自身权益,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的举报机制和微信公众平台的侵权投诉指引进行举报。微信将根据违规程度依法进行处理。

据他介绍,核实后平台会对被举报的账户进行处理。首次被举报会给予删除侵权内容处理。如果之后还被多次举报将有更严格处理,比如封号。

腾讯公司人士还表示,将不断完善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规范,很快会出台相关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