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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市核查风暴演进 调查组进驻京沪苏等多地
2013-04-18 17:14  上海证券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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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派出的调查组上周起已进驻上海、北京、江苏等地多家券商固定收益部门

监管机构正在对“丙类户”如何参与银行间市场制订新规,对其注册资本金、保证金、惩罚措施等作明确规定

⊙记者 浦泓毅 ○编辑 叶苗

银行间债市核查风暴有愈演愈烈之势。

记者多方了解到,有关部门派出的调查组上周起已进驻上海、北京、江苏等地多家券商固定收益部门,要求协助调查部分债券交易流向,排查是否有大宗债券在“丙类户”实现不当获利的情形。某城投债已被纳入重点检查范围。

据了解,“丙类户”在银行间市场存在不当得利的操作手法,即“丙类户”一方面找到银行垫资买入大量债券,同时找到金融机构接盘养券,偿还银行垫资。在相关债券市场价格升高后,再次通过银行垫资平价接回机构代持的债券,并在二级市场以现价抛售,实现获利。

在这种操作中,“丙类户”的实际控制人往往是金融机构中供职的资深人士,借助其所供职机构的谈判地位,为“丙类户”在一级市场获得折价认购寻找机会,放大不当得利的空间。

同时,替“丙类户”代持养券的金融机构交易员在这种操作中也往往涉及不当得利。由于“丙类户”允许直接参与债券交易,必须通过“甲类户”的账户进行代理结算,“丙类户”与代持机构的交易在机构风控流程中往往可以伪装成银行账户过关。但交易员个人必然了解内情,并能从中获益。

业内人士表示,“丙类户”勾结交易员进行代持操作,虽然可以通过各种手段绕开机构风控体系,但如果被深入调查则无法掩盖。“无论你在操作中绕道多少机构,最后这笔债券的收益总要在‘丙类户’上落实。这也是有关部门要求券商固定收益部门配合调查交易情况的主要原因。”

同时有业内人士透露,监管机构正在对“丙类户”如何参与银行间市场制订新的规定,对其注册资本金、保证金、违约惩罚措施等都将有进一步明确的规定。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债券

责任编辑:任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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