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游戏娱乐 > 游戏业界 > 动态 > 正文

退伍兵抢他人12亿游戏币 被判无期徒刑
2013-08-02 13:34  浙江在线    我要评论(0)
字号:T|T
退伍兵抢他人12亿游戏币 被判无期徒刑

郑小龙和王韬是曾经的战友,两人退伍后迷上了一款网络赌博游戏,输掉了几十万元。

他们听说有个游戏高手赚了一千多万,还买了奥迪Q5,他们就想去“拿”一点回来。

怎么“拿”,两人一开始一直有分歧,为此,还特地去咨询了律师,然后下定了决心……

他们偏偏忘了律师说的“如果构成入室抢劫后果很严重”,郑小龙作为主犯,最终被衢州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他们问律师强行要回游戏币

算不算抢劫

1984年出生的郑小龙,回衢州老家的时候,身上有十几万元。

可是他迷上了一种名为“456”的网络赌博游戏,很快就把这些钱都输光了。

和他一起输钱的还有他的战友兼好朋友王韬。

去年6月,他们听圈子里的人说有个玩“456”的游戏高手徐某,已经赚了一千多万元,还刚买了一辆奥迪Q5。

“他肯定是出老千了。”郑小龙说,他和王韬就想去找徐某返还一点。

但当他们开始讨论怎样从徐某那里“拿”回游戏币时,两人产生了分歧。

郑小龙说要来点“硬”的,不然徐某不可能交出游戏币。

王韬觉得徐某的游戏币也是赌博赢来的,直接问他要,他肯定也会因心虚给的。

两人争执不下,决定咨询律师。

他们在网上找了北京、杭州等地的多名律师,问的都是“有一个朋友玩赌博游戏,被人以出老千的方式赚去很多钱,如果强行去对方家里让他退回游戏币,构不构成抢劫”。

律师们大多说,因为网络游戏币属于虚拟财产,抢劫虚拟财产不好定性,要看实际情况……听到这样的回答,郑小龙更加坚定了来点“硬”的决心。

他让徐某写了一份

“不是抢东西”的笔录

去年7月18日晚,杨某带着自己找来的两个帮手事先潜伏在了徐某家楼梯口。当晚23时左右,徐某夫妇回家打开房门时,杨某等人蒙面冲入,用刀控制住了他们:“不要喊,我们是来劫财的,不会要你们的命!”

得知徐某夫妇被控制后,郑小龙窜入徐某家,对徐某说“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的人存在,才害我输了那么多钱”,然后殴打徐某,强迫徐某将游戏账户里的12亿元游戏币转入他和王韬事先注册好的游戏账号内。

郑小龙还让徐某写了一份“笔录”,说明是徐某自己在网上赌博,以不法手段获得了这些钱财,所以适当返还,而不是郑小龙等人到他家抢东西。

他觉得把这些经过写清楚,自己就不是“抢”了。

抢出了衢州最大入室抢劫案

12亿元游戏币到手后,郑小龙还是不满足,又从徐某的建行卡内强行转出1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14.388亿元游戏币转入自己的账户。

看到徐某的存折上还有100多万存款,郑小龙又叫徐某转账60万到其提供的银行卡内,徐某骗他说,那100多万元是定期存款,不能转账,只有6万元的活期存款能转。郑小龙信以为真,就让徐某转6万,但因操作问题未转成功。

郑小龙仍没有收手。

7月19日凌晨2时许,郑小龙与杨某等人开着徐某的奥迪车将蒙住口眼的徐某劫持至常山县城,逼迫徐某交出三张银行卡及密码,然后杨某在ATM机上分别取出2万元和4万元。

之后,郑小龙还指示杨某的两个帮手去金店刷卡买金器,因为时间太早,衢州市区商店尚未营业,他们赶到杭州的珠宝店刷卡买了价值7万多元的金项链3条和金手链1条。

当天早上8时许,仍在常山看守着徐某的郑小龙和杨某,看到有警车在附近经过,便将徐某及奥迪车弃于常山县天马镇,分头逃离。

郑小龙与王韬一起逃至广西桂林后出售了部分游戏币。

得知徐某报警后,郑小龙还打电话给徐某让他去销案,并潜回衢州,在准备再次外逃时,被抓获。

郑小龙忽略了有律师曾在接受咨询的时候说过的后半句:“如果构成入室抢劫,后果就很严重了”。

而他们的这一抢,也成了衢州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入室抢劫案,涉案金额30多万元。

衢州中院一审判决:郑小龙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王韬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另外两名帮手也分别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十三年。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游戏币

责任编辑:吴才刚

匿名发表 

快速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牛华网保持中立。

科技视界

网站地图

牛华网

华军下载 | 牛华网 | 盒子 | pcsoft | 论坛

实用工具

关于我们 | 新闻投稿 | 软件发布 | 版权声明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 | RSS订阅 | 总编信箱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苏ICP证编号 B2-20090274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于国富律师

Copyright (C) 1997-2012 newhua.com 牛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