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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玩网游被13岁玩伴指责 持刀将其刺死
2013-08-26 16:10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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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的小华(化名)因玩网络游戏失误,遭到13岁伙伴小天(化名)埋怨,两人因此发生冲突,小华持刀将小天刺死。记者昨天获悉,小华已被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据介绍,小华从小学开始就接触网络游戏,升入初中后经常逃学去黑网吧玩儿。性格内向的他对上学有抵触情绪。初中毕业后,小华辍学,去网吧的次数更多了。

小华的母亲曾遭遇过交通事故,受伤后长期需要治疗,小华的父亲将大部分精力集中到照顾妻子身上。虽然知道小华沉迷于网络游戏,但身为父亲却没有精力去管。

在网吧内,小华认识了13岁的小天,对方和他一样也缺少家庭关爱,经常呆在网吧。2012年4月初,他们在网吧认识了成年人李某。小华说,李某告诉他,自己在大山子附近租房子,有电脑和网络,让他没事可以去打网游。此后,他就经常带着小天去李某那儿玩,李某还管他们吃住。

小华说,2012年5月25日上午,李某没在家,他和小天一起打网游时,他出现了失误。小天随后开始埋怨他,说他浪费时间,还说他“垃圾”。小华觉得很不好听,遂发生争吵。按照小华的说法,小天当时也生气了,把椅子摔在地上,他随后到厨房拿了把水果刀,刺向了小天的胸部。

小华见小天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就打电话给李某,让李某打急救电话。急救医生赶到后,宣告小天已经死亡。

案件审理期间,小天的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法官对此做了调解工作。最终,小华的父母代孩子赔偿给对方27万元。死者家属拿到赔偿款后,撤回了附带民事起诉,并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定小华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小华是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且其父母积极赔偿,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有从轻、减轻情节,对其判处了有期徒刑。

■法院调研黑网吧成犯罪平台

昨天,市二中院发布调研文章指出,黑网吧容易让“问题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实践中,有的未成年被告人长期混迹网吧,通过在黑网吧内或网络上结识后结伙实施犯罪。有的黑网吧在电脑上安装大量暴力、凶杀网络游戏,导致未成年人沉迷于暴力、色情之中,盲目冲动、不计后果地实施犯罪。

法院建议,家长首先要承担起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发现孩子逃课、上网等问题要及时监管。学校要更多关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对于成绩相对落后的学生要予以更多关注、投入更多精力,避免他们感觉被抛弃。

此外,要将未成年人纳入社会管理网格中,对于那些已出现明显行为偏差或家庭监管难以落实的青少年,更要多关心、多帮助。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施忆)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玩网游

责任编辑:吴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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