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为玩网游多次抢劫 被判6年毁前程
2013-08-02 16:48 法律教育网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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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校大学生,家境殷实,居然为了上网玩游戏伙同他人三次抢劫,最终被判刑毁掉大好前程。近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终审裁定维持原判,认定被告人李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李文的父母均系企业单位职工,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能够为李文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但李文在校(百色职业学院)就读期间,对人生观、价值观缺乏正确认识,迷恋网络游戏,结交社会人员背景复杂,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李文伙同他人(另案处理),于2011年7月1日12时许在百色市右江区崇信巷、2011年7月26日23时许在右江区城北二路百色市电视台附近、2011年9月19日13时许右江区东宁巷三次以暴力威胁手段共劫取他人的两部手机和30元现金,财物价值合计2424元。
法院审理认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李文多次抢劫,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鉴于李文作案时未年满十八周岁,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来源: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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