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可以充当“广告主”或“流量主”公众号可以充当“广告主”或“流量主”

广告将展示在公众帐号图文消息底部,以文字链接形式出现。

广告将展示在公众帐号图文消息底部,以文字链接形式出现。

7月7日下午消息,微信公众平台计划加入推广功能,符合条件的公众号将可以互相投放和展示广告。

根据微信方面的说明,公众号可以充当“广告主”或“流量主”,后者需要符合一定标准。这意味着,微信的推广功能暂时被限定在了公众号之间。

广告主即进行广告投放的公众号运营者,可以通过广告主功能向不同性别、年龄、地区的微信用户精准推广自己的服务,以获得潜在用户。

广告将展示在公众号图文消息底部,以文字链接形式出现。

此外,广告主将可以新建和管理广告,查看曝光量、点击量、点击均价和关注量等效果指标,并进行广告费用充值。

另一方面,关注用户数10万以上的公众号还可以成为“流量主”。流量主即进行广告展示的公众帐号运营者,可以自愿将公众帐号内指定位置分享给广告主作为广告展示,按月获得广告收入。

流量主可查看广告展示效果,添加广告主黑名单,关闭流量开关,并查看从广告主获得的收入。

腾讯给出的官方数据显示,微信公众号已达200多万,推广功能可覆盖4亿活跃用户。(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