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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骑回应中消协举报:积极配合调查 决不推卸责任
2017-12-22 17:24  Techweb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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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消息,今日,就中消协向公安机构举报一事,酷骑单车向媒体回应称,已经与中消协取得联系,并积极配合各主管部门调查,切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绝不推卸应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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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中消协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已向有关公安机关提交刑事举报书,举报酷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骑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今年8月下旬以来,酷骑因押金、预付资金退还出现严重问题,先后关闭网上、电话等退款通道,导致消费者大面积投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自2017年11月23日,中消协不断收到酷骑单车消费者来信,要求退还押金、预付费,控告酷骑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等。到12月21日,中消协已收到全国各地消费者请求诉讼信2064封。

中消协方面称,2017年3月、9月和12月,中消协曾三次约谈酷骑公司,要求说明情况,对方始终不予回复。为推动解决消费者诉求,中消协曾派工作人员前往位于北京通州的酷骑单车总部实地调查,发现酷骑公司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根据其在办公场所张贴的《酷骑单车后续使用及退押金事宜的通知》,中消协委托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对其宣称的位于四川的退押金场所进行调查,发现该房屋系私人产业,酷骑单车并未与房主达成租赁协议,现场也无法找到公司相关人员。由于酷骑公司所发通知不实,误导大量消费者不断前往,一度每天约有一百多人前往讨要押金。

2017年12月12日,中消协向酷骑公司发出公开信,要求酷骑公司相关责任人主动与我会或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依法承担企业及个人应负法律责任,主动回应消费者关切和公众质疑,并向消费者公开道歉。但酷骑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至今仍不露面、不联系、不回应。

中消协称,押金是消费者租用特定标的物的质押担保,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目的是担保合同的履行。押金的所有权属于消费者,企业任何情况下不得挪用。酷骑公司将权属他人的押金挪用,造成巨额资金去向不明,且不联系、不说明、不回应,涉嫌构成非法侵占、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行为。为避免消费者遭受进一步损失,中消协已于近日依法履职,向有关公安机关举报,申请立案侦查。(周小白)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酷骑单车 中消协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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