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艺娱乐 > 明星 > 大陆星闻 > 正文

解读李案律师心痛请辞:感觉不会再爱
2013-10-09 21:12  新浪娱乐    我要评论()
字号:T|T
陈枢律师 : 关于李某某案委托律师合同履行完毕的声明:关于李某某案委托律师合同 (一审辩护)已经履行完毕的声明 李某某案一审主辩律师:陈 枢 鉴于国庆节后不...文字版>> http://t.cn/zR4hic3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2013年10月9日 06:17
李天一案主辩律师陈枢

李天一案主辩律师陈枢

10月9日早上六时许,李某某等人强奸案辩护律师在新浪微博发出声明 。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表示,履行合约已到期,称“希望对方不要把我作为上诉审律师的考虑人选”,并称在履行合约的这四个月里“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中还有痛。”新浪娱乐联系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资深刑辩律师易胜华,还有长期跟踪解读李某某案的知名律师戚连峰对陈枢律师的声明进行解读。

彻夜未眠 遍体鳞伤

认为无罪辩护策略正确

易胜华律师指,“声明发表于早晨6时17分。陈枢律师为了推敲声明的用词,可能彻夜未眠”。易胜华律师表示,通过声明可以看出,陈枢律师认为无罪辩护策略正确,但是案件发展出乎意料,无力回天,而且最后遍体鳞伤。

心中委屈受伤

认为事实真相没有查清

戚连峰律师表示,陈枢律师的这个声明首先表达了他不愿意再担任李某某的二审辩护律师,并且认为自己已经为这个案子尽到了最大努力。整个来看,陈枢律师的声明带有情绪化表达,感到压力很大,心中有委屈,甚至受到了伤害”。同时,通过声明可以看出,“他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认定事实错误,认为事实的真实情况并没有查清楚。在案件事实认定方面与侦察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有不同意见,他本人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

感觉不会再爱了

案子错综复杂 难以把控局势

陈枢律师声明与第三方律师解读如下:

一、九月二十六日海淀法院对本案下达一审判决,第二天我即向委托人提出:由于双方签订的一审委托律师合同履行期限,是至法院裁决下达日止,为受托律师履行完毕,因此我已履行完该委托律师合同。而且希望对方不要把我作为上诉审律师的考虑人选。

易胜华律师解读:“我早就扛不住了,好容易熬到判决下来,总算脱离苦海,再也不干了,(感觉不会再爱了……)”

二、认为自己勤勉尽责,以自己并非聪慧的心智努力为委托人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

不是由公权力一锤定音就能解决本案的所有是非曲直。真正疑难复杂,甚至蹊跷的案件,可能还需要时间的沉淀和情况的发展。

律师辩护绝不能没有诉讼策略的考虑和诉讼利益的权衡。但是律师最终追求的,不是短时间内和办案机关的意见吻合,而应该是事实和真相。因为事实和真相不仅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根本条件与前提,也是当事人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最大合法权益。

易胜华律师解读:“1、我已经尽力了;2、判决结果不理想,不代表我的能力有问题;3、我认为无罪辩护的策略是正确的。”

戚连峰律师解读:“不是由公权力一锤定音就能解决本案所有的是非曲直。真正疑难复杂,甚至蹊跷的案件,可能还需要时间的沉淀和情况的发展。”陈枢律师这样讲,表明他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认定事实错误,认为事实的真实情况并没有查清楚。

三、我本来应该更多地在湖边休闲垂钓,一不留神参加了这个看似普通实际极不普通的案件。结果陷入了法律甚至政治的急流和漩涡,导致既不能有效地把控情势,也不能妥善的因应自身。

虽然新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不仅有义务维护本案中委托人的“诉讼权利”,还有义务维护委托人有关本案的“其他合法权益”。但是本案辩护从庭上发展到庭外,辩论的对象从公诉人而到其他辩护人,从很多媒体而到不少法律同行,甚至从公权力而到普通网民,这既出乎我的预料,也绝不是我所乐见的。

趋势的形成不是偶然的,一旦形成,绝非一人或数人所能左右或扭转。

努力履约四个月,我现在是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中还有痛。

易胜华律师解读:“我这么一大把年纪,介入本案,非为名利,而是歪打误撞。案件的发展出乎我的意料,我无力回天,而且遍体鳞伤。”

戚连峰律师解读:“既不能有效地把控情势,也不能妥善的因应自身”,这个话表明他觉得这个案子错综复杂,他很难把握整个案件的局势。从公布出来的信息来看,这个案子确实有复杂之处,任何一位律师承办这件案子都会有很大的压力。

陈枢律师讲到他在这个案子中辩论的对象很多。客观来看确实如此,公众很关注这个案子,被告的辩护人之间对案件有不同的观点。所以陈枢律师担任李某某的辩护律师也不得不应对方方面面,包括法庭上的和法庭外的,这也恰恰说明案件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律师有压力也是很正常的。

“努力履约四个月,我现在是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中还有痛”。可见陈枢律师接了这个案子之后承受了很大压力,心中还有很多委屈,甚至感到自己受到伤害。

四、鉴于我已经不再承办本案,因此“十一”前我已经删除了我新浪微博中有关本案的一切评论和意见,今后也不再回复媒体或网友有关本案的任何咨询。

易胜华律师解读:“从现在开始,我要与本案做切割,回归平静的生活。别再烦我。”

五、并非我参与的刑事案件都和办案机关意见相左。今年七月,历经两年的坚持,辽宁某市法院接受了我的意见,否定了某市公安局局长被控的十几项贪污事实,取消了所判的贪污罪全部十年刑期,从而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易胜华律师解读:这个案子虽然结果不理想,不代表我的能力不行,我还是办过漂亮案子的。

我们京联律师所虽然不大,但是有法学教授和一些资深律师,欢迎社会各界咨询法律和恰谈律师业务。

易胜华律师解读:“我所在的律所还是不错的,欢迎光临。”

(易东莹/文)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李天一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

我要评论

已有位网友参与评论

科技视界

网站地图

牛华网

华军下载 | 牛华网 | 盒子 | pcsoft | 论坛

实用工具

关于我们 | 新闻投稿 | 软件发布 | 版权声明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 | RSS订阅 | 总编信箱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苏ICP证编号 B2-20090274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于国富律师

Copyright (C) 1997-2012 newhua.com 牛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