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藏起火爆炸隐患 超龄家电有"四害"
家电如同我们吃的食品一样,也是有安全保质期的,超过保质期,一定要报废,否则会增加安全隐患,据悉,每年关于家电超龄使用引起的爆炸、起火、漏电等事故都不在少数,但事故通常发生在别人身上,对其他消费者起的警示作用较小,为此,笔者总结了一下超龄家电的"四害",供消费者参考。

暗藏起火爆炸隐患 超龄家电有"四害"(图片来自百度)
1、功能减退或者丧失
家电如果超龄服役,其功能也大大折扣。如:冰箱太旧,其杀菌和保鲜功能已严重退化,可能导致细菌大量繁殖,食物串味甚至变质,还易引起氟利昂泄漏;空调使用年限过长,其制冷剂会外漏,不仅污染环境还危害健康;洗衣机超期服役,不仅衣服洗不干净,还容易损坏衣服,严重时还会漏电。
2、耗电量增加40%
据了解,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家电产品会更加耗电,一般高龄家电的耗电量要超过原耗电量的40%。就拿一台电冰箱来说,冰箱在使用10年后,它的耗电量将变成最初使用时的2倍。长期使用的话,家电的日常使用耗电量会急剧上升,加大家中的电费开支。
3、辐射超出正常范围
家电在安全使用期内,其辐射相对来说处于安全值,而超期服役,辐射值往往随着时间增加而增长,尤其是一些工艺技术落后的超期家电,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危害更大。据了解,一些家电一旦超出使用寿命,其辐射性会高出2至3倍。
4、易爆炸起火
家电超龄服役,内部元件会老化,容易发生短路烧毁元件,甚至引发电器爆炸起火。特别是超过保质期后电视的安全隐患会大幅度增加,那些使用时间超长而又得不到维护的电视机极易发生自燃或爆炸等事故。
家电的使用从最根本来说是要为消费者带来方便的,消费者在使用家电,尤其是家中的高龄家电时,千万要注意安全,别因对家电使用或安全期限的不了解而对自身生命财产造成危害。
●写在文后
虽然《通则》对家电使用"寿命"有了相关规定,但据了解,该《通则》只是推荐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并不是所有品牌的家电都会标明使用年限,消费者在选购家电时一定看清楚产品出厂日期,并问清楚该产品的推荐使用年限。另外,消费者对于家中的老家电一旦超龄,最好请专业人士鉴定一下,必要时一定要更换,防止酿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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