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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堂诉保监会索赔两亿 保监会否认审查存过错
2012-12-06 15:07  现代快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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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保监会审查股权转让存重大过失,一审败诉后再上诉

可能是国内首次起诉行政机关经济赔偿案,保监会否认存过错

2011年2月,百岁堂的老板“偶然间”发现公司所持的正德人寿保险两亿股股份,早在2010年初就被以零元转给了福州天策实业,并获得了保监会的批复。2011年10月,百岁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保监会撤销相关批复,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百岁堂败诉。2012年11月26日,百岁堂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保监会关于股权转让的批复并赔偿经济损失两亿元人民币。百岁堂方面委托代理人称,这可能是国内首次要求行政机构作出经济赔偿的案件。

□据《法治周末》

两亿股权离奇被转

正德人寿成立于2006年11月6日,共有包括五环氨纶在内的5家股东,各占总股本20%。2010年1月29日,正德人寿向保监会提出申请上报了有关变更公司出资人的请示。2010年4月1日,保监会通过发文作出了对五环氨纶将两亿股股份转让给福州天策的批复。

根据正德人寿变更出资人的申请,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零元。保监会批复后,正德人寿据此进行了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等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不过,百岁堂却表示对该股权转让事宜并不知情。百岁堂的代理律师郭捍东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五环氨纶早在2009年7月就已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名为百岁堂,不可能再以原来的企业名称对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缘何在股权转让近一年后,百岁堂才知晓此事呢?对此,郭捍东解释称,五环氨纶也很少介入公司的经营,而且2008年开始,五环氨纶的资金链出现断裂,面临停产窘境,公司运营陷入瘫痪状态。正是由于公司当时忙于重组,应付诉讼,无暇顾及其他事宜,才导致股权“被转让”近一年后才被“偶然间”发现。

暗度陈仓谁之错?

2011年5月,百岁堂向保监会正式提出申请撤销该批复,不过保监会回复称,百岁堂应当同正德人寿、福州天策自行协商解决。2011年10月,百岁堂向北京市一中院对保监会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保监会的批复。6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了百岁堂的诉讼请求。对于一审判决,百岁堂表示不服,随后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并索赔2亿元。

在前后两次诉讼中,百岁堂坚持认为,五环氨纶已于2009年7月23日经工商部门核准,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百岁堂。百岁堂不可能以原来的公司名义与福州天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保监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审查不严,存在重大过失与遗漏,所作批复应当予以撤销。

对此,保监会辩称,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变更股权这一行政许可事项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是实质性审查,即对正德人寿报送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即可。而经过审查,保监会认为正德人寿报送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相关的申请亦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因此作出了批复。保监会认为在此过程中,自己履行了法定职责,不存在任何过错。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百岁堂 保监会

责任编辑:任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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