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IT业界 > 国际 > 正文

签约中移动还不够:苹果仍需加大在华营销力度
2013-12-16 13:08  新浪科技  书聿  我要评论(0)
字号:T|T

路透社今天刊登题为《签约中移动之后,苹果还需争夺用户》(After China Mobile sugar rush, Apple will fight for customers)的评论文章称,虽然与中国移动的合作将在短期内提升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的业绩,但要真正实现长远发展,还需要加大营销投入。

以下为文章全文:

虽然备受瞩目,但苹果公司与中国移动的iPhone合作协议,或许也只能给这家美国科技巨头带来暂时的营收提升。

苹果公司最早有望于本周与这家全球最大移动运营商正式签署协议,并将因此新增7.59亿潜在用户,在2014年新增30亿美元的营收——大约占到该公司当前财年预期营收增长的四分之一。

但在经历了初期的利好后,苹果公司可能仍会陷入传统的困局:不得不与老对手三星继续争夺用户。而中国移动可能至少还要再等一年才能通过4G网络全面获利。

科技博客stratechery.com撰稿人本·汤普森(Ben Thompson)表示,渠道始终都是提升iPhone销量最简单的办法,但争夺用户仍是老生常谈的问题。

中国是苹果的第二大市场,规模仅次于美国。截至2013年9月的财年内,苹果在中国的净营收增长13%,达到254亿美元,在苹果1709亿美元总净营收中占比约为15%。

但该公司仍然喜忧参半。尽管最新一代iPhone需求不俗,但仍然面临三星和小米等低价本土厂商的挑战。

虽然中国移动已经拥有4500万iPhone用户,但美国市场研究公司Forrester Research还是预计,此次合作将为该公司吸引1700万新用户,至少可以在2014年为其新增30亿美元的营收。

分析师预计,苹果公司在截至2014年9月的财年内的营收将增长132亿美元。

苹果公司和中国移动均拒绝透露双方的谈判进程。

  淘金过后

苹果与中国移动的签约标志着智能手机大战的重点转变:渠道已经不再是问题,营销成了决定性因素。

在这方面,三星占据优势。这家韩国巨头今年预计将向广告和营销领域投入140亿美元资金。三星的广告和营销费用在年营收中的占比高达5.4%,在全球营收最高的20家公司中位居首位。苹果公司仅为0.6%。

“苹果肯定要增加营销投入。”Forrester Research分析师布莱恩·王(Bryan Wang)说,“苹果公司要通过即将宣布的中国移动合作协议从中国获取更多营收。但接下来的问题是,协议签署的第一年过后,他们将如何展开进一步的竞争。”

中国消费者的习惯是苹果公司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那里的智能手机用户更偏向低价设备。据市场研究公司Canalys统计,今年第三季度购买智能手机的中国消费者中,超过88%的花费不足500美元。

而苹果中国官网的数据显示,新一代iPhone 5s在中国大陆的售价为868美元,iPhone 5c为737美元。

但可以肯定的是,由于中国移动拥有7.59亿的庞大用户,所以即使从中挖掘很小比例的用户,依然能给苹果带来福音。

“买得起iPhone的用户绝对数很大,这是笔大买卖。”汤普森说。

  连环出击

对中国移动来说,由于要投入数巨资建设4G网络,而且要为iPhone提供补贴,因此会对利润率造成冲击。

迪拜投资和顾问公司Delta Partners认为,iPhone交易至少还要再等一年才能给中国移动带来利润。

穆迪预计,受到4G开支的影响,中国移动2014的资本开支在营收中的占比将达到30%左右。而根据分析师对中国移动的平均营收预期,这笔资本开支将达到1960亿元人民币(约合322.8亿美元)。

中国移动现有的iPhone用户只能使用该公司的2G网络,原因是iPhone无法与TD-SCDMA 3G网络兼容。

中国移动希望借助4G和iPhone这套组合拳阻止用户继续流失,同时吸引既有用户升级价格更高的产品和服务。

苹果公司与中国移动的交易结构将成为一项重要因素。在美国,移动运营商都会通过补贴来吸引用户签订2年合约,这也让更多美国人可以买得起iPhone。

分析师估计,运营商平均为每部iPhone补贴了400美元,而其他智能手机享受的补贴只有250至300美元。

虽然运营商会因此在合作初期遭受利润损失,但由于iPhone用户通常都会使用价格更高的数据套餐,所以补贴成本将在2年的合约期内逐步得到弥补。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苹果

责任编辑:任光飞

匿名发表 

快速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牛华网保持中立。

科技视界

网站地图

牛华网

华军下载 | 牛华网 | 盒子 | pcsoft | 论坛

实用工具

关于我们 | 新闻投稿 | 软件发布 | 版权声明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 | RSS订阅 | 总编信箱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苏ICP证编号 B2-20090274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于国富律师

Copyright (C) 1997-2012 newhua.com 牛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