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随着P2P倒闭、跑路现象不断出现,互联网金融监管呼声也随之高涨。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107号文 《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07号文”)也涉及互联网金融监管。
根据“107号文”的表述,监管层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影子银行范畴,并且明确了央行的监管主体地位。
“这个(文件)对互联网金融有利,有利于互联网在监管框架下发展。”东莞银行金融市场分析师陈龙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多位互联网金融人士指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步伐肯定会加快。至于监管方式,他们则提出可以采取分类监管、分级监管、市场化监管、归口监管等多种方式。
具体监管措施推出时间难料
“107号文”表示,“我国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一类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将新型网络金融公司,即互联网金融归入影子银行的范围之内。
“这个(文件)对互联网金融有利,给予互联网明确的定义和监管的归口,有利于互联网在监管框架下发展,也将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互联网金融。”陈龙对记者表示。
积木盒子CEO董骏也指出,如果消息属实,“107号文”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政策基础和监管风向标,对P2P行业的健康发展极其重要,同时开启了行业一直期待的合理监管的序幕,是互联网金融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希望。
“107号文”还指出,“对尚未明确监管主体,抓紧进行研究。其中,第三方理财和非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网络金融活动等,由人民银行会同有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央行的监管主体地位。
对此,董骏指出,央行是一行三会中对互联网金融表态最多的,也一直和各家互联网金融平台保持着沟通,其做监管主体是合情合理的。
而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此前央行人士曾赴上海、深圳等多地调研互联网金融。
“个人认为,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步伐将加快。从“107号文”来看,一方面国家希望构建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另一方面对新金融、民间金融等有了归口。”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指出。
董骏则指出,监管部门一直很关注互联网金融,步伐一直都不慢,但具体措施推出的时间还很难预料。
金海贷董事长张博宇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步伐会加快,可能不久就会出台相关的监管政策,但监管部门不会对互联网金融一刀切,更希望相关业务活动要在风险可控的规范状态下运行。
监管方式或趋于多样化
此前,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的成立,被业内看作是央行将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的铺垫,而今纳入央行的监管态势越来越明晰,那么,未来互联网金融监管会是何种方式?会否是市场传闻中的分类监管呢?
“目前,分类监管和分级监管将是可行的方式。分类监管可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不同业态进行,分级监管则可将新金融、互联网金融、网络金融等划归到最高级别的监管部门,而金融中介、民间金融等其他业态则可划归为地方金融监管,毕竟地方金融部门对地方金融活动比较熟悉。”王思聪指出。
董骏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监管肯定会分类,因为互联网金融门类众多,具体做法和风险点都大不相同。一段时间以来,“用负面清单方式管理互联网金融”的声音一直很活跃,希望监管部门能够找到一条平衡的路线来兼顾创新、普惠和有效管理,对于违规操作的平台要严厉禁止,但对合理的创新能保持宽容和善意。
“分类监管是根据互联网金融模式、行业特点来考虑,个人认为最佳的监管方式还是以市场方式来监管,国家发挥引导作用。因为互联网强调的是金融创新,而金融创新必须市场化,倘若画圈监管,创新能力势必会减弱。”张博宇指出。
陈龙则指出,分类监管等于没有监管,互联网的创新太快,监管根本跟不上创新的速度。陈龙认为,应该归口或授权给某一个部门进行监管,比如,银监会可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合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设互联网监管司,或者在国务院授权下,银监会成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司,对所有的互联网金融进行统一监管,才有可能跟上创新的步伐。
(实习生崔天醍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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