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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互联网乱象调查:以用户的名义争夺利益
2013-11-21 14:06  牛华网  陈淑垒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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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华网讯 北京时间11月21日消息,今日早间,央视新闻频道播出了《互联网乱像调查》节目。对目前互联网巨头在多个领域中的激烈竞争现状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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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指出,目前,我过网民规模已达到5.91亿,但是在网民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也在不断升级,在网络视频、浏览器、社交软件等等领域,各大企业打起了口水仗、诉讼仗、技术仗,百度、360、腾讯、阿里巴巴、搜狐、优酷等等知名企业都陷入了这些大混战当中。

节目中还提到,百度和360都在指责对方违反了工信部的相关法规,而这弄得消费者一头雾水。这些互联网企业在指责对手的时候都声称是为了消费者,但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不少消费者表示,这种竞争方式让他们很反感,“真的很烦”、“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业内人士表示,在互联网时代,各家的地盘基本已经划定,比如,百度是搜索的老大,阿里巴巴的强项是电子商务,360是安全软件的老大,各自守着自己的地盘,基本相安无事。但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游戏规则改变了。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指出,互联网还是处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产业融合之中,各种技术和业务彼此之间的界限并不很明显。

而随着我国网民接近6亿,网民规模增长进入平台期,这将使竞争的环境更加残酷。

互联网观察家信海光指出,长此以往,很可能会造成恶性循环:谁的手段更恶劣,谁就能在市场获得优势地位。如果大家都这么比下去,那么整个消费环境的下限将持续下滑,对消费者这是个打击。

以下为牛华网对相关报道内容的整理:

巨头多领域全面开展 你争我夺

在视频领域,优酷土豆、搜狐视频、腾讯视频和乐视网四大网络视频巨头上周在北京联合发动了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行动。宣布百度和快播的网络视频播放器软件涉嫌多起盗版、侵权案件,涉及上万部影视视频作品,并向法院起诉百度公司,索赔金额高达3亿元。

搜狐董事局主席张朝阳表示,百度视频和百度影音以及快播做盗版,导致产业里有一半的流量都去了百度视频和百度影音,这样的话,我们的广告就卖不出去。整个中国的视频产业,在这种以亏损为代价,每年我们要花一亿五千万美元,到两亿美元的内容采购成本,所以这个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对此,百度视频技术负责人吴健表示,应该会走到相应的法律程序里面,其实我们这边只负责产品。这个我们就不做评论了。我们百度的话一直都非常重视视频行业的版权保护问题。

在社交软件方面,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为了和腾讯的微信竞争,号召所有的员工都推广自己的软件“来往”,并发出了杀气腾腾的号召令,称要到企鹅的家里打架“该砸的就砸,还摔的狠狠地摔”。而企鹅正是腾讯的代表。腾讯公司董事局主席马化腾回应称,竞争无处不在,都是家常便饭,抱着平常心来看待竞争。

在浏览器领域,360和搜狗则互相起诉对方不正当竞争,搜狗索赔4500万元,360则索赔5100万元。

在杀毒领域,百度和360之间也是正面竞争,互相指责,就谁是谁非,作为普通网友,恐怕一时很难说的清楚,但不管谁对谁错,这种竞争无疑都伤害到了用户的利益。

就在这两天有不少用户发现,用百度搜索360公司的安全卫士等产品时,会出现一个提示: 360公然违反工信部20号令,强制网民下载安装百度杀毒、百度卫士。为保障网民自主选择安全软件的合法权利,敬请网友在安装百度杀毒、百度卫士前下载360,确保正常安装。

点击一个连接后,会打开一个页面,上面赫然宣称,360用把大恶性手段践踏网民权利,整个页面火药味十足。

百度的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360的安全软件阻止用户使用百度的安全软件,他给记者进行了演示,当用户下载百度杀毒软件时,360安全卫士提示这个软件会导致系统运行缓慢,而用户继续安装时,360 的安全卫士又会提示,正安装的软件被百度捆绑了其他软件,建议清除。

百度杀毒产品经理周晓波表示,这款软件是杀毒软件,它的所有功能都是针对杀毒,没有捆绑任何其他的软件,这显然是一种恶意竞争的行为,它误导了用户,极大地影响了我们的安装量。

记者随后联系了360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360安全软件不止对百度的软件进行提示,对于其他公司的也都会进行提示,这是由360安全软件的防范策略所决定的。对于一些有捆绑、默认安装行的软件做一些提示,就是告诉用户你是不是要安装这个软件,因为捆绑软件没有告诉用户它在安装。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捆绑软件是指用户在安装一个软件时,这个软件会同时安装一个或多个其他的软件,该工作人员给记者演示了被他们提醒的软件。当安装一个软件时,百度的软件也被同时安装上了,而360认为这违反了它的安全策略。

巨头打架 用户遭殃

记者注意到,百度和360都在指责对方违反了工信部的相关法规,而这弄得消费者一头雾水。这些互联网企业在指责对手的时候都声称是为了消费者,但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不少消费者表示,这种竞争方式让他们很反感,“真的很烦”、“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也有消费者对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表示理解,但同时指出,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企业不应绑架用户,更不应采取无视甚至侵害用户利益的方式。

由此看来,互联网企业大大出手,声称是为了消费者,但是消费者并没有领情。业内人士表示,恶性竞争的背后其实是为了利益。

乱象背后:抢夺发展空间

业内人士表示,在互联网时代,各家的地盘基本已经划定,比如,百度是搜索的老大,阿里巴巴的强项是电子商务,360是安全软件的老大,各自守着自己的地盘,基本相安无事。

但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游戏规则改变了。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指出,互联网还是处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产业融合之中,各种技术和业务彼此之间的界限并不很明显。

譬如,微信目前已经加入了支付的功能,意味着用户通过微信就有可能完成选择和购买的全过程,这必然会抢了淘宝的用户。再比如,腾讯和百度都推出了语音搜索的方式,希望用户使用这种新搜索方式的时候都选择自己的产品,双方在这一领域内展开激烈竞争。

而随着我国网民接近6亿,网民规模增长进入平台期,这将使竞争的环境更加残酷。

互联网观察家信海光表示,这时候可能整个互联网行业,有很多领域在重新洗牌,有一些巨头可能就不再是巨头了。有一些公司可能会重新崛起。这个时候非常关键,所以他们竞争的时候,可能手段会比较激烈一些。

相关规定亟需细化

针对互联网企业不规范经营,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实际上,工信部从去年就出台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但这一规定实施一年多了,并没有管住互联网企业,

恶性竞争不降反升,这到底是为什么?

工信部在20号令中指出,互联网企业不得恶意干预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干扰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等产品的下载、安装、运行和升级,同时互联网企业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虽然这一规定已经运行了一年多,但实施效果并不明显。对此,工信部下属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的分析师表示,这一规定是2011年制定的,去年开始实施,而过去这一年里,移动互联网的新应用模式层出不穷,移动互联网业在加快和传统业态相结合,因此对于一些新出现的模式,规定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

赛迪顾问高级分析师李嘉指出,给予这个软件一定的评价,现在有一些不良企业,做的不是特别地道的话,给予对方好的评价,这个选项给屏蔽掉,让你只能选择不好的这个选项,但是这个选项的话,你说有没有违背工信部的这个法令呢,我们目前还不太好界定。

再比如,一些软件对竞争对手的软件进行多次警告、提示,这背后是否是虚假事实,是否损害了竞争对手的权益,相关规定也很难界定。还有的软件捆绑在其他的软件上,却在很不起眼的地方提示用户,甚至是根本不提示用户,这种行为目前也比较难以界定。

专家表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应用在消费者生活中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相关规定亟需进一步细化,有必要针对一些新出现的侵害用户的行为进行细化和调整。

信海光指出,长此以往,很可能会造成恶性循环:谁的手段更恶劣,谁就能在市场获得优势地位。如果大家都这么比下去,那么整个消费环境的下限将持续下滑,对消费者这是个打击。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互联网

责任编辑:任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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