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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风口到来:平台需好项目 法律风险犹存 (2)
2014-03-24 18:11  牛华网  刘雪芳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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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争夺项目源  仍存法律风险  

但是众筹的美好未来,却并非那么明媚可期。在所有的众筹模式中,股权众筹是众人认可的有前景的方式,但却也是最复杂的,依然面对了很多挑战。

首先就是法律风险。AOD 3D打印团队日众筹超100万给团队以惊喜,但也惊醒了这个年轻的创始团队。众筹之前团队也没有想到过这个结果,大大超出预期。 袁大伟几天后还不能平静,“幸福来得太突然,但是钱却不敢用。”因为这个团队并没有想清楚怎么用这部分钱,还有更重要一个原因就是如此众筹,是否合法。袁大伟和他的伙伴已经请了相关的律师判定商讨,可能在结果出来之前,这超过500万元的资金他们还不敢用。

如果被判为非法集资,可是得不偿失了。因为众筹在中国起步不久,目前国内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众筹行业予以规范,对于众筹网站的批准设立、业务经营范围许可、资金风险控制没有明确规定,日常监管方面几乎处于空白。在外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此类平台非常容易变成诈骗或者非法集资的工具。

一个经典的案例就是美微传媒创办者朱江通过淘宝账户叫卖原始股票。2013年初,最低认购100单位,总共吸引了1000多人参与。但随后,便被证监会约谈,产品也被迫下架。

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如果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必须通过证监会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核准。如果违规,就会面临非法集资的罪名。

此外,股权众筹平台还可能面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华沛德权所的律师赵辉则表示,不止证券法,还有其他更严格的法律规定,因此,众筹平台需谨慎。

因此,股权众筹一向被业内认为是“禁地”,这也是国内的众筹平台更多的是以预售的形式存在,并且均与股权、效益等划清界限的原因。

但是,未来不久,这种情况可能有所好转。互联网金融法吕研研究所所长杨东表示,针对众筹,《证券法》最近在研究修改方案,“有一点明确的,将会扩大证券的概念,国务院认可的股票,债券等,其他的围绕投资合同 集合投资计划,通过证券法修改使其成为证券法上规则的对象。”同时,杨东还出招,“众筹在操作过程中,可以在线上募集会员,在线下定向商讨,和合适的人发展成为合伙人。”

其次,各众筹网站也并非完美。股权众筹一般面对的早期创业者,规模较小。而对某些规模较大、要求较高的项目,或许不能及时筹集到足够资金,导致项目的延迟;众筹的核心优势是项目源,而如何吸引好的项目到平台则是考验。随着进入众筹领域的创业者增多,竞争将会愈加剧烈,对好项目的争夺也会变得艰难。

而且也不要忽略,很多赶上众筹第一班车的平台,其中很多在挣扎徘徊转型后,已经销声匿迹了。

作为在业内浸淫多年的杨守彬提醒创业者需想清楚三个核心要素:一、基因。创业者和创业项目是否匹配,是否能力所及,是否兴趣所在,是否幸福所向。比如美团网王兴就是心细和抠门的人,而团购是一件无线接近标准化的事,但却提供个性化服务;二、找到风口。未来几年,众筹都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领域;三、坚守。众筹很火,但是进入的人会越来越多,需要坚持。

结语:随着法律法规监管空白的填补,未来在国内,被逼成只有预售、奖励等简单模式的众筹将会显现更强的生命力和影响力,颠覆传统创业者的融资方式。但是众筹平台的从业者也需要逐渐完善平台,一方面需要寻找到优秀的项目,另外,则需要吸引优质用户(未来的投资者),保持平台的流量。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众筹 融资

责任编辑:褚福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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