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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库是“工具”还是“凶器”?
2012-07-12 10:00  南方日报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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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众眼中的红人,不管是在广告灯箱中,还是在微博博客中,甚至是在对百度这样的公司进行诉讼上,韩寒都“持续不断”地使自己成为了媒体和业界关注的焦点。近日,韩寒的一纸诉讼将百度文库告上法院,韩寒指责百度文库存在大量侵犯其著作权的文档,要求法院判令百度关闭百度文库,连续七天在百度首页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而百度方面则表示,该事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无论结果如何,百度对互联网版权保护的决心和行动都不会改变。”

韩寒状告百度侵权案7月10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韩寒并没有亲自到场,韩寒方代表律师和百度方代表律师针对搜索关键词与涉诉图书名称是否有关展开辩论。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在辩论中提出的多个观点则成为了网友恶搞的对象,其中韩寒方代表律师认为“韩寒”名字中间加空格为关键词搜索“更符合一般网友习惯”,网友戏称因此“被”成为“不一般”的网友。

韩寒:索赔76万并要求关闭百度文库

据起诉书中内容显示,韩寒称《像少年啦飞驰》等三本著作被网友上传至百度文库,而百度文库在明知作品的著作权人的情况下,对网友上传的作品是否取得合法授权不加以审查,而直接对上传的作品进行编辑加工,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下载和阅读,以此来增加用户量和广告投放量,获取经济利益,其行为侵害了原告对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韩寒要求百度文库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再次发生;要求关闭百度文库,并持续7天在百度网站首页赔礼道歉;此外,赔偿经济损失76万余元。

其实早在百度文库创立之初,一众作家们对百度文库的存在就表达了不满,包括韩寒、朱德庸、陆川、李承鹏在内的22位作家2010年曾联合发布声明,认为百度文库侵犯了作家的著作权,声讨百度文库这种模式。

去年3月15日,贾平凹、刘心武、阎连科、韩寒、郭敬明、李承鹏、安意如等50名作家再次联合发文声讨百度,称百度文库收录了上述作家的几乎全部作品,并对用户免费开放,任何人都可以下载阅读,但却没有取得相关作家的授权,更没有支付版权费。随后百度与作家联盟的版权谈判破裂,作家对百度的道歉不买账。韩寒则发表文章《为了食油,声讨百度》,《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引起了更大规模的关注。

百度:已清理近千万不良文档

作为百度的CEO,李彦宏对于解决百度文库的问题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他曾在公开场合宣称对百度文库做出“如果管不好就关掉”的表态。

对于这次韩寒状告百度文库并要求关闭的事件,百度方面在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也作出了积极的回应,百度方面表示百度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尊重作家的合法权益:“作为一个文档分享平台,百度文库旨在帮助用户上传和分享各种知识、教育类的文档,更平等、便捷地获取知识和信息。”但百度方面也承认,在文库快速成长的同时,由于网民上传小说类文档所带来的版权问题也随之显现。

据百度介绍,百度文库从成立到现在,已清理了近千万不良文档,并向版权方开放投诉举报的绿色通道。在去年9月,百度彻底删除了文库中的文学分类(包括小说),同时不断升级“反盗版DNA比对系统”,希望从源头上阻止侵权作品流入网络。此外,百度也一直致力于通过和版权方加强版权合作,实现开放共赢。据透露,目前与百度文库合作的专业机构数量已经增加到了96家,收录正版文档超过40万份,并已经与文著协等权利人机构逐步建立起深度合作。百度方面最后表示,将“坚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技术手段不断加强对网友上传文档的排查清理。”

“避风港原则”不再“避风”?

“菜刀是用来切菜的,大家做饭都离不开菜刀,但是如果有人说,菜刀可以用来杀人,所以因此说菜刀本身就是侵权而禁止它出现,是并不合适的。”互联网领域知名律师于国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称,当一个产品具有非侵权实质用途的时候,这个产品本身不应该被界定为侵权,而百度文库就是这样一个有非侵权的合理用途的产品。

而对于韩寒要求关闭百度文库,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则认为:“在现行互联网立法不完善的情况下,从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和产业发展角度看,对企业运营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潜在法律风险,不应苛以重责。”

“类似百度文库这种互联网文学分享平台,其实还有很多,像新浪的爱问、盛大文学等等,根本的办法是通过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进行明确的界定,同时利用技术的手段来进行版权的保护,轻易的要求关闭,是对其他用户的不尊重。”互联网分析师杨群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而今年颁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无疑是国家在保护文学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举措。就在最近,《著作权(修改草案第二稿)》中新增加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教唆或者帮助他人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与该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一款,这意味着互联网网站不能随意使用“避风港原则”,在发现某些明显带有侵权嫌疑的行为而置之不理时,也要承担责任。

“互联网环境的广泛、自由传播作品的精神与现有版权法的精神必然发生矛盾,因此,各方需探讨共赢的解决方案,既能够让权利人作品广泛的传播,又能让权利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张平教授认为合作共赢才是未来的方向。

南方日报记者 叶丹 实习生 陈阳阳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百度文库

责任编辑:吴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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