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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航或需先行赔付3.3亿元 失联班机仍杳无音讯
2014-03-13 08:50  证券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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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乘客遇险每位可获赔140万元  马航或需先行赔付约3.3亿元

本报见习记者 尹力行

截至昨日19时,失联的马航班机仍杳无音讯,各国组织的联合搜救工作仍在继续,但官方已通知家属恐需做最坏打算。

针对航班失联的后续处理工作,《证券日报》记者特别采访了北京的李彦菲律师解答部分的法律事宜。

马航应进行责任赔偿

李律师表示,虽然至今仍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失联航班已失事,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分析,飞机失事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她以此来谈论马航事件的赔偿问题。

航空事故的赔偿一般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商业保险的赔偿,凡购买了保险公司所售的航空意外伤害险或人身意外险的乘客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第二部分是责任赔偿,如果乘客没有投保任何形式的意外险,则只能获得此部分的赔偿。

对于购买了航意险、人身意外险的客户(或受益人)可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大险企都在积极主动排查客户,并为其家属提供相应服务。

而责任赔偿会因空难发生地、乘客国籍、承运人等条件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法律,在具体赔偿金额上往往有很大差距。由于目前仍不确定该起事故的原因,无法明确责任主体,因而存在飞机制造商、零部件制造商、吉隆坡机场、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等多个责任主体都可能成为索赔对象的情况。

不过,可以明确的是,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应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对机上乘客进行责任赔偿。

《蒙特利尔公约》的正式名称是《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下称《公约》),其推出目的在于确保国际航空运输消费者的利益,对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行李损失,或者运输货物的损失,在恢复性赔偿原则基础上建立公平赔偿的规范体系。

因为中国和马来西亚,即此次航班的起飞地、目的地、航空公司所属国,均为《公约》签约国,所以马航应按照此公约的规定对机上乘客进行赔偿。

赔偿每人140万元

根据《公约》的规定,只要伤害事故是在航空器上或者在上、下航空器的任何操作过程中发生的,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责任,给予每名旅客不超过12万元的特别提款权,约合人民币140万元。也就是说,马航MH370上的每位乘客,即使未投保商业保险,也可获得14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因为本次马航失联航班上共载有239人,根据《公约》规定,马航所投保航空责任险的保险公司需要为其赔偿约人民币3.3亿元。

此外,根据《公约》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家属可以主张先行赔付,以适应其经济需求。此种先行付款并不构成对责任的承认,可从随后作为损害赔偿金支付的任何数额中抵销。因此,马航最多需要先行赔付人民币3.3亿元。

如果后续调查证实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确存在过失,那么超过3.3亿元以上的部分还需要继续协商;若之后证实此次事故为恐怖袭击或其他与马航无关的原因,那么超出3.3亿元的部分,马航将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马航MH370

责任编辑:任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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