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艺娱乐 > 电视 > 行业动态 > 正文

总局封杀劣迹艺人 《捉妖记》等取消宣传
2014-10-09 13:52  新浪娱乐    我要评论()
字号:T|T

波及艺人及相关作品

波及艺人及相关作品

近几个月一些艺人相继因吸毒、嫖娼纷纷涉案之后,演艺圈盛传广电总局已通知各大卫视,“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昨日记者获悉,广电总局9月29日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除此前提及的电视剧作品外,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被要求暂停播出。对此,涉及艺人参演的影视作品方做出回应。

解读“封杀令”

“吸毒嫖娼”中招“出轨”逃过一劫

文件中称,一段时间以来,个别编剧、导演、演员等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因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其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败坏了社会风气,尤其是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损害了行业形象,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对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尤为不利。广播影视作品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总局历来倡导广播影视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历来倡导广播影视文艺工作者追求德艺双馨,通过优秀作品和良好形象在社会上传播正能量。

文件中提到了吸毒、嫖娼等涉案行为,至于出轨等道德问题没提及。这意味着文章等一些出轨艺人逃过一劫。

波及影视网络剧封杀时限未提及

文件主要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播出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二、各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在电视视频点播、电视回看等业务服务中,暂停播出(点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电视节目。三、城市电影院线、电影院、农村电影放映院线和电影队暂停放映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暂停传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电影和各类节目,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剧、微电影;不得制作传播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网络视听节目;五、在广播影视对外交流中,暂停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节目的赠送、销售和交流。

此次文件的下发,让波及面扩展到了大银幕及网络。同时对于封杀的时限,文件中没有明确提及。

各方回应

《捉妖记》临时取消宣传活动

由柯震东主演的3D奇幻片《捉妖记》原定于今天在上海举办“妖世界全国巡回开城大典”,女主演白百何、导演许诚毅和片方安乐老总江志强原本计划出席活动。但片方昨晚临时发出通知:“由于今天下午刚知悉有关部门的文件通知,片方需要时间讨论该通知的内容,因此原定于10月9日在上海举办的《捉妖记》发布会暂时取消。”对于文件对影片档期和柯震东戏份有哪些影响,片方暂时未给出回应。

郭敬明无力决定《小时代4》删减

由柯震东主演的《小时代4》出品方方面暂无回应。此前被问及柯震东戏份是否会被删减时,导演郭敬明回应,他保证《小时代4》会准时上映,但关于柯震东的戏份还在调整,全部删除或删减的可能性都有,“这已经不是导演有话语权可以决定的事情了,还要考虑送审等方面的问题,超过能力范围就没有办法了。”

而其主演的另一部影片《我的情敌是超人》原定10月上映,前段时间也撤档。

对已播完剧收益影响不大

宁财神编剧的《龙门镖局》第二部将受到该政策的影响。记者致电编剧宁财神,他的手机处于秘书台状态。随后,记者从圈中知情人处了解到,这个政策对于第一轮播出完毕的电视剧的制片方影响不大,“像《咱们结婚吧》《民兵葛二蛋》《龙门镖局1》都已第一轮播出完毕,投资已收回,即便二轮播出被叫停,也不影响制片方的收益,因为二轮播出并不挣钱。这个政策仅对正在发行中,还没有播出的电视剧的制片方有影响,这样的剧目前看来只能雪藏了。”

该知情人透露,《龙门镖局》第二部已经通过广电总局的立项,但一直处于筹备状态,还没有牵扯到投资,也不会影响制片方,“编剧毕竟属于幕后人员,即便以后要拍摄,也可以通过联合成立工作室的方式,不挂名就行了。”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捉妖记 郭敬明 柯震东

责任编辑:刘楠

我要评论

已有位网友参与评论

科技视界

网站地图

牛华网

华军下载 | 牛华网 | 盒子 | pcsoft | 论坛

实用工具

关于我们 | 新闻投稿 | 软件发布 | 版权声明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 | RSS订阅 | 总编信箱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苏ICP证编号 B2-20090274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于国富律师

Copyright (C) 1997-2012 newhua.com 牛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