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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机流量被盗事件频发 运营商袖手旁观(2)
2013-10-15 18:17  牛华网  刘楠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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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流量频繁 运营商不作为

据了解,工信部在2012年年初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中就强调,对电信用户套餐内语音通信、短信、多媒体信息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该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

另外,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用户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

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有过相关的规定,但实际操作起来,三大运营商虽然有义务去提醒用户资费超标,但实际上往往都是在过后,甚至在手机欠费了才会提醒,运营商对流量超标并没有起到约束的力量。

在高骥远看来,一方面是运营商的服务意识不到位,由于垄断地位造成的“霸王思维”在作祟,“前不久的‘剩余流量月底清零’时间也是如此。”

他还表示,工信部明文规定,对于套餐内的消费以及短信等上网服务,运营商有义务通过短信、语音甚至是页面窗口等方式进行提醒用户,从这一点上来说,运营商的告知义务确实没有做到位;另一方面是由于用户对于3G流量的产生不清楚所致,以为不使用手机就不会产生流量,殊不知手机应用在自动更新、自动联网的过程中也会产生流量。

相关法规的不健全以及运营商的冷眼旁观,让智能手机用户如同鱼肉一般被任意宰割,造成利益损失。另一方面,手机预装软件以及第三方恶意软件对用户隐私已经利益上的影响已经触及法律的神经。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的通知》,手机生产商预装软件的行为将受到严格管控,而该通知也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执行。

新通知中,工信部要求手机生产商不得预装以下三类软件:一是未向用户明示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二是未向用户明示未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三是影响移动智能终端正常功能或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的。此外,对于运营商定制机型,工信部也明确要求定制手机需要保留用户自行卸载预装软件的权力。

结语:

相关法规的实施颁布为用户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同时牛华网提醒用户要养成正确的上网习惯在没有Wifi的情况下关闭自动更新、同步等功能,关闭数据流量,需要使用时再打开,从Appstore、安卓市场、官方网站等正规渠道下载手机软件,避免安装流氓软件。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渐健全,用户的权益或将得到合理的保障,但作为垄断行业,三大运营商能否上行下效,按照相关规定从根源上解决流量被盗现象,还需要时间的考量。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智能手机 运营商 流量

责任编辑: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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