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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扬长避短应对OTT 去电信化非新定位目标
2013-11-14 08:32  通信信息报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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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移动互联网以及物联网、云服务,正颠覆和改造电信运营商传统的业务运行模式。围绕信息产业大环境变化下国有信息服务企业改革的议题,本期推出系列解读之二——移动互联网时代运营商的定位和职责。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 史炜

一、移动互联网时代,国有电信服务运营商的标志是什么?

以转型突破传统业务瓶颈,以创新迎接“大数据”时代国内外各类新业务公司的挑战,以新型服务替代传统服务模式,以技术进步提升智能网的广域服务,以有效的市场竞争提高自身综合运营实力,以承担信息化普遍服务的责任,推进国家信息消费的质量和规模,将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国有电信服务企业最重要的标志。

移动互联网,以及与之伴随而起的物联网、云服务,正在颠覆和改造国有电信运营企业传统的业务运行模式,这是一轮以新业务、新市场、新挑战、新竞争促进国有电信运营企业进行转型和改革的过程,这种改革更多的来自于国有电信运营企业自主的改革与创新,改革的动力正在由以往的政府引导和干预的外部推动,演进为企业主动的内生动力型改革。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电信业,不容置疑的是传统电信业由于带宽、传输速度和覆盖范围的提高,已为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服务进入千家万户,以及渗透到工商、金融领域提供了充分条件。国有电信运营企业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今天的新定位,就是如何发挥自身优势,面对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业务和新挑战,在企业制度和产业链重组上,实现创新式发展。

第一,不论是借助于固网平台还是依赖移动网络所形成的移动数据业务及服务,将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标志,其所形成与创造的各种商业模式和业态,与以往的最大不同在于商业运营方式更新的周期,新产品从成长到成熟的周期都越来越短,其升级频率甚至可以超过IT和IC技术创新的速度。这就需要国有电信运营企业重新制定企业的决策体系,强化快速、高效地对市场的变化作出应对方案,企业管理体制的定位必需适应新型竞争市场。

第二,由传统电信业务中空间狭窄的语音电话、传真、电报等业务裂变的以海量空间为标志的“大数据”信息处理,使传统通信网络快速向智能网络与智能管道升级,由此,移动互联网与大数据交互传输正在替代传统的传输和数据流动方式,其中,基于移动互联网所形成的搜索、电子商务、个人增值服务,以及正在趋于商用的传感等业务,不仅改变了传统的通信产业业态和商业模式,更重要的是改变了社会交往与社会关系的固有模式,移动互联网时代是一个由传统通信信息方式的裂变,向社会关系与交往形态渗透的革命。这就需要国有电信运营企业必须彻底打破封闭的运营体制,主动地建立开放和融合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企业的定位和标志要以“开放和融合”为准则,要有排斥性竞争向包容性竞争转变。

第三,垂直一体化与水平融合是当前通信信息产业裂变的重要标志,是新的商业模式和运营业态的重要支撑,同时也是价值实现的基础。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公司不同,电信运营商依赖于传统的管道资源垄断构建的垂直一体化业务及服务体系,所受到的冲击甚至是致命的,而互联网公司本身就是依赖水平融合完成的组合价值或互补价值的实现。可见,信息聚合是国有电信运营企业未来战略定位的主要标志。

第四,由于目前的通信信息产业的监管模式和政府行政管理都将快速趋于弱化,国有电信企业在未来的创新发展中,必须放弃传统的“依赖政府对外部和新市场的管制,寻求固有利益保护”的思维,企业的话语权和竞争地位,要靠对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贡献和推力来确定。

二、面对OTT的挑战,国有电信运营商应扬长避短,发挥特有优势

业界目前将移动互联网时代称为是“后电信时代”,是指当前传统的电信业务已经走向终结,未来的业务主体和盈利支撑点将依赖于移动互联网的信息服务增值业务,单纯依赖PC、光纤、通信网络已很难形成高效的盈利模式,跨行业和融合是形成市场价值的基础。

传统的电信运营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并不是无路可走。运营商基于网络的智能化,具有强大的开发商企客户的优势,而在这方面,互联网公司和OTT几乎一直处于束手无策的境地。

事实证明,电信运营商极力进军OTT的业务,不仅存在着公司机制的缺陷,在市场营销、业务拓展、技术研发的组织、专业人才队伍的储备和竞争手段上均存在诸多“先天不足”,一味地做“自己难以为继”的事情,可能事倍功半。

在石油、金融、航空、铁路、特大型国有商业流通、勘探等领域,如果国家能够尽快打破条块切割和部门利益,电信运营商完全可以在大商企“两化融合”及信息化应用中,挖掘出全新的商业模式和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市场竞争的公平体系直接决定国有电信运营企业的发展定位

过去,光纤、网络牵制新业务的形成,移动互联网时代则逐步演进为新业务公司,如OTT创新业务的生成,开始决定电信运营商“管道“的变化、升级与更新。

因此,国家相关的政策必须做出及时的调整,要以立法和强有力监管的方式真正落实非公经济进入电信业的政策,要在政策上积极扶持、鼓励和推进民营企业、互联网公司和OTT企业的创新发展,对民营和国有信息服务企业真正予以同等的待遇。如果没有公平的发展环境和有效的竞争体系,非但国有电信运营企业不能从“温水里”跳出来,我国具有创新和市场活力的民营互联网公司也会丧失最好的发展机会。

四、“去电信化”是断足求步,决不是国有电信运营企业定位的目标

移动互联网试点,国有信息服务企业“去电信化”是一个不科学、不客观的提法,电信运营商不可能去电信化,因为“去电信化”首先需要电信运营商有能力建造新的运营模式、技术研发体系、业务内容开发手段和路径,公司传统运营体制的创新和改造,包括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与投资结构的重组,以及运营商在去电信化后盈利路径的创造。

这些挑战和转型,至少在目前的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考核体制下,电信运营上几乎是做不到的。

五、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国有电信运营企业的功能定位决定企业的定位

要尽快将国有信息服务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经营责任区分考察,以此为企业创建新的发展机制扫除体制障碍。

首先,政策性、基础性、普遍服务性的公共服务功能的定位,也称之为政策性和公共服务性定位,包括基础电信网的建设、维护、扩建和升级,特别是涉及到通信与互联网的普遍服务,涉及到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安全监控、教育、医疗、交通、应急系统,涉及农村通信、农村信息化等等。

这部分经营,今天具有典型的低盈利(甚至不盈利)与优质服务并举的特征,要求电信运营商重点搞好“管道”尤其是智能管道,基础网络必须做到满足社会需求的高智能、高宽带、高流速、高覆盖。对这类政策性的服务与功能定位,是不可能以“去电信化”来弱化的。因此,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和信息服务盈利多元化与高收益化的时代,国家不但在考评上要对电信运营商的政策性经营作出新的考评和定位,而且要加大对非盈利性业务(政策性亏损业务)的补贴,利用普遍服务基金和转移支付手段,稳定并提高电信运营商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主导地位。

其次,对竞争性的新业务、增值服务,电信运营商应通过合资、合作、参股、战略性投资、并购等方式,组建专业性的综合信息服务公司,建立直面市场、开放式竞争、创新性的运营体制,即经营性业务的发展,由市场竞争、技术竞争决定自身的发展目标和定位。

六、以商业原则逐步替代政府行政规划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通信业务、信息服务的产业链、技术链和价值链不仅在快速延伸,而且价值形成方式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这不仅是对电信运营商的挑战,对OTT和其他类型的网络公司,也是巨大的挑战。在这样的产业创新与革命时代,政府的干预要更广泛、更深化地向市场调控转变,要充分利用商业原则和合作契约逐步替代传统的政策性干预,建立开放和公平的竞争体系。通过修订和完善监管,尽快填补目前监管领域的空白区,以有效监管和竞争,推进移动互联网时代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运营商 OTT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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