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刚刚过去的2013年被称作是互联网金融的元年,在这一年里,互联网企业吹响了大肆进军金融业的号角,移动支付、P2P、众筹、比特币、余额宝等等所谓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制造着一场又一场的喧嚣。借着这些喧嚣,越来越的人开始了解、接触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事物,与此同时,其潜在的风险也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与重视。在此背景下,监管的呼声开始响起,综合各方面的言论来看,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已成为业内的共识,有评论甚至将2014年定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元年。但如何监管,业内还未形成共识,相关的政策、法规也还不完备,显然这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
互联网金融乃大势所趋
互联网的金融的发展已是大势所趋,但作为新生事物,其成长必然会伴随着争议,而很多时候,这些争议甚至充满了草木皆兵的味道。
譬如余额宝,这款自诞生起即引起广泛关注并诱使互联网企业、零售企业等各方竞相跟随的产品,其实质仅仅是利用互联网的渠道售卖货币基金,它的头顶上之所以会有一顶互联网金融的帽子,主要是因为这是一款由互联网企业参与并提供销售渠道的产品,严格来说,这并不能算是互联网金融产品。
但正是这样一款产品,却触动了很多人敏感的神经。央视评论员钮文新甚至呼吁“取缔余额宝”,他大声疾呼,余额宝哪里只是冲击银行,它所冲击的是中国全社会的融资成本,冲击的是整个中国的经济安全。”
看上去言之凿凿,但事实上这样的情况根本不会出现,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首先要被取消的不应是余额宝,而是大量存在的货币基金们。
谬论总会得到纠正,一些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正面声音开始涌现。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灵在“两会”期间就余额宝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余额宝挂钩的基金百分之九十以上投向了银行协议存款,所带来的问题不是余额宝的问题,而是制度不完善引起的商业银行行为扭曲和金融压抑引起的资金流动不畅带来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两会”的间隙明确表示:“对于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肯定不会取缔,过去没有严密的监管政策,未来有些政策会更完善一些”。
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易纲也称:“要支持和容忍‘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创新行为。”易纲指出,互联网金融在满足微小企业融资、增加百姓投资渠道、提高社会金融服务水平、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推进利率市场化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刚刚公布不久的《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则首次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其中,该报告明确指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晚上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银行界高层人士的表态彻底打消了外界对于余额宝的疑虑,也释放了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金融所持有的开放、鼓励、包容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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